然而,一些尸体,很可能是最近死亡的,这很可能是毁灭性的武装冲突的结果。因此,让我们来谈谈国际人道法如何保护战争死者。习惯国际法要求交战国“必须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防止死者被掠夺。”(规则 113)并且“必须以尊重的方式处置死者,并尊重和妥善维护他们的坟墓”(规则 115 )。对《日内瓦第一公约》第 17条的评注澄清说,尊重坟墓意味着禁止“破坏或移走墓碑、夷平或拆除墓地以及挖出尸体等行为,除非国际人道主义法授权挖掘尸体”(2016 年评注第 17 条 GV I,第 1689 段)。国际人道法在什么情况下授权挖掘尸体?《美国法典》第 34 条规定,只有在将遗体运回原籍国(应其本国或近亲属的要求)或“出于压倒一切的公共需要,包括医疗和调查需要”的情况下,才允许挖掘遗体。这项义务(适用于国际武装冲突和占领)针对的是坟墓位于其领土上的一方。它还涉及“非其死亡国家国民”的遗体。然而,大多数关于战争死者及其坟墓待遇的习惯规则以及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关于处理死者的指导原则都没有明确与领土或国籍挂钩。因此,冲突一方在其领土之外挖掘遗体,如果其目的不是遣返或调查,则即使不违反这项具体条约规定,至少也违反了国际人道法的精神和尊重坟墓的习惯义务。
以色列辩称,挖掘尸体正是为了国际人道法承认的目的:调查人质的下落,并将他们带回国。然而,在搜寻人质的过程中,据称以色列已经挖出了数百具尸体。CNN 报道称,以色列最近将80 具巴勒斯坦人的尸体送回加沙,据称这些尸体现在无法辨认身份。尽管令人震惊,但法律问题既不是挖出的尸体数量,也不是他们是人质的可能性。当挖掘集体坟墓以辨认尸体时,通常是在冲突之后,各方通常会处理许多他们事先不知道身份的尸体。然而,这样的挖掘是为了所有挖掘出来的尸体的利益,这意味着所有尸体都承载着辨认、纪念和遣返的愿望。相比之下,以色列扰乱了尸体的安宁,却没有寻求辨认或遣返他们(他们已经回家了)。以色列允许一些人死后失去 捷克共和国资源 身份,以便能够解释其他人。如果事实确实如此,那么这种做法就违反了国际人道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即与战争死者有关的原则:不歧视。国际人道法在多个地方要求战争各方“不加歧视地”履行对死者的义务。以色列对加沙死者的态度似乎违背了国际人道法保护战争死者的宗旨,无论他们是谁。
以色列有理由指出,哈马斯通过掩盖人质的命运,违反了其自身的另一项法律义务,即解释战争死难者的下落,防止他们成为失踪人员。然而,国际人道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战争一方违反规定并不免除另一方的义务。以色列对死者的尊重不是对哈马斯,而是对死者及其家属、对人类、对以色列自己。
总结
即使以色列国防军出于军事原因破坏加沙的墓地,此类事件的数量也令人质疑。即使破坏巴勒斯坦人的坟墓只是为了寻找人质,这种做法也挑战了国际人道法保护死者而不加以歧视的目标。在揭露每起案件的事实之前,在我们能够对所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明确的答案之前,破坏墓地和破坏墓地的象征意义仍然十分重大。墓地遭到袭击的冲突往往带有宗教迫害的成分,不仅侵犯了敌人的生命,也侵犯了他们的文化和宗教存在。以色列自己的文化非常重视死者的尊严,以色列国防军在附近战斗时,不遗余力地不影响加沙两座埋葬犹太退伍军人的墓地,这一事实就证明了这一点。此外,自从面临国际法院的种族灭绝指控以来,以色列正试图反驳将其军事行动定性为对加沙巴勒斯坦人生命的侵犯的说法。从这个角度来看,遵守国际人道法让死者安息的要求不仅在法律和道德上是正确的,而且也符合以色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