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是“紧急情况”的定义。事实上,1976 年的法律并未在这方面提供任何暗示,而仅限于规定“对于国会在国家紧急状态期间授权行使任何特殊或非常权力的法案,总统有权宣布此类国家紧急状态”,从而将构成“国家紧急状态”的事件的决定权留给了行政部门自行决定。
正如波士顿大学的罗伯特·斯隆 (Robert Sloane) 所写,即使联邦法院就哪些情况可构成总统公告所指的紧急情况做出裁决,法院在确定哪些情况构成紧急情况时应在多大程度上尊重总统的自由裁量权仍不清楚。,在墨西哥修建隔离墙的 葡萄牙号码数据 项目是否属于支持武装部队的“军事”建设项目。事实上,修建这堵墙并不是为了击退墨西哥军队,而是为了强化政府推行的反移民政策。
国会已将移民管理权委托给民事机构,虽然特朗普总统派遣军队到边境协助当局打击非法移民是事实,但也必须记住,他们只被允许采取支持行动。事实上,1878 年的《民兵 法》禁止在美国领土上使用正规部队来简单执行法律。基于这些考虑,法院可以裁定,与墨西哥修建的隔离墙本身并不符合军事需要。
值得记住的是,从来没有任何法院推翻过总统根据《国家紧急状态法》或任何其他授权总统宣布紧急状态的联邦法律所发布的紧急声明。在美国法学中,只有一个先例可以用于与唐纳德·特朗普的倡议和国家安全相关的事情。这是最高法院在Youngstown Sheet & Tube Co. V. Sawyer 343 US 579 (1952)案中做出的判决。
1952 年,最高法院推翻了杜鲁门总统在朝鲜战争期间对钢铁厂的查封决定,但在那起案件中,总统仅仅行使了宪法赋予他的权力,而不是像本案一样,行使了国会法案赋予他的紧急权力。
另一个值得关注且可能提交法庭的法律问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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