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西奧·諾托 (Lucio Noto) 曾在弗吉尼亞州和德克薩斯州的 Mobil 和 ExxonMobil 工作,後於 2001 年退休。就州所得稅而言,諾托夫婦既是康乃狄克州的居民,也是紐約州的居民,他們每年在第二居所居住至少 183 天。
在石油業工作期間,諾托先生獲得了股票選擇權和遞延薪資。 2005年和2006年,他行使了這些股票選擇權,獲得了相當可觀的收益,同時也獲得了他早先在職期間賺取的遞延薪酬。紐約州和康乃狄克州都對由此產生的收入全額徵稅,而沒有對對方徵收的所得稅提供抵免。因此,作為帝國州和肉荳蔻州的雙重居民,諾托夫婦為其股票選擇權和遞延薪資收入繳納了雙倍的州所得稅。
紐約最高法院(帝國大廈的審判法院)最近維持了這種雙重州所得稅制,裁定紐約州可以對諾托夫婦的收入全額徵稅,儘管康乃狄克州也對諾托夫婦的收入徵稅。諾託法院正確地運用了稅法和憲法,因為它今天統治著像諾托斯這樣的雙重國籍居民。雖然對雙重國家居民進行雙重課稅目前是合法的,但這種雙重課稅既不公平,也不經濟有效率。
稅務由菲利普·英厄姆 (Phillip Ingham) 負責。透過 Flickr 取得 CC BY-ND 2.0 版權。
稅收:菲利普·英厄姆 (Phillip Ingham)。透過Flickr獲得 CC BY-ND 2.0 授權。
在最近發表於《佛羅裡達州稅務評論》的一篇文章中,我認為,從稅收政策和憲法兩個角度來看,現在是中國新聞 時候分配州個人所得稅了,以消除像諾托斯這樣的雙重居民的雙重州所得稅。對於兩個或兩個以上州僅根據居住地而徵稅的收入,這些州應根據雙重居民在每個居住州的相對存在進行分配。這種分配方法將消除對雙重居民收入的雙重徵稅,並且更好地適應現代居住和流動模式。
諾托案的判決表明,有必要取消雙重居民的雙重州所得稅。在像 Notos 夫婦這樣的案例中,紐約州和康涅狄格州應該根據 Notos 夫婦在這兩個州居住的天數,分別對 Notos 夫婦的期權衍生收入和遞延薪酬收入按比例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