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居住的康涅狄格州是最近加入全国普选州际协议的州。 康涅狄格州加入这项协议是错误的,该协议旨在确保赢得全国普选的总统候选人也能赢得选举团选举。
该契约的支持者认为,实际上可以在不修改宪法的情况下实施总统普选:如果在选举团中获得多数票的州同意承诺其各自的选举人支持赢得全国普选的总统候选人,那么总统实际上将由普选产生——尽管选举团的宪法形式在技术上仍将得到遵守。
随着康涅狄格州通过该协议,目前已有占选举人团多数票 270 张中的 172 张的州加入了该协议。
我反对该契约的理由如下:反对选举团制度和今天实行总统普选的论据很薄弱。我尤其怀疑所谓的全 兼职数据 国普选,这种选举不是按照统一的国家投票规则进行的,而是按照各州自己的选举法规进行的。
图片来源:“哈特福德康涅狄格州议会大厦”由 12019 拍摄。CC0 通过Pixabay。
此外,《契约》中所体现的结构性变化往往会导致意想不到的不良后果。例如,考虑到《契约》不要求各州采用统一的投票资格规则。因此,《契约》下的民众投票将继续取决于不同州各种投票法的变化。例如,假设一个州允许 16 岁和 17 岁的青少年投票,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对全国民众投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