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权法院的裁决(ECtHR,Rackete 等人诉意大利,临时措施, 2019 年 6 月 25 日)为最近发生的有关非政府组织海上观察 3 号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在利比亚特别行政区内营救 52 人的事件增添了重要内容。2019年 6 月 21 日,海上观察 3 号船长 Carola Rackete 和船上 40 名移民向欧洲人权法院提出临时措施
请求,依据欧洲人权法院议事规则第 39 条的规定,以便从意大利政府获得允许该船进入领海并随后下船的授权。申请人抱怨称,他们在船上被不公正地拘留,并且遭受着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并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第 2 条和第 3 条向斯特拉斯堡法院提出申请。
事实上,海上观察3号船无视利比亚海岸警卫队要求其在的黎波里登 巴基斯坦号码数据 陆的指令,驶向兰佩杜萨岛,认为那里是距离救援地点最近的安全港口,并在国际水域停留了长达九天,等待意大利政府的登陆许可。然而,这艘船被拒绝进入,以至于 6 月 17 日,意大利金融警察通知海上观察 3 禁止进入,这是根据最近的立法法令 53/2019(所谓的“安全法令”)第 1 条规定的。针对这一入境禁令,Sea Watch 3号首先向拉齐奥大区人权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总统作为预防措施暂停执行禁止该船进入意大利领海的部长规定,随后又向欧洲人权法院提起诉讼。
2019 年 6 月 19 日,拉齐奥初级法院 (TAR Lazio) 未对该条款的合法性作出裁决,只是简单地驳回了暂时中止该条款效力的请求,认为没有特别严重和紧急的理由来证明中止的合理性,因为弱势群体已于 6 月 15 日下船,且海上观察 3 号没有指出船上还有其他属于弱势群体的人员(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海上观察和地中海拯救人类新闻稿,拉齐奥初级法院 (TAR Lazio) 并未驳回上诉,网址为。
斯特拉斯堡法院还决定不命令意大利政府根据《欧洲人权公约》程序规则第 39 条采取预防措施,即授权 Sea Watch 3 号船在意大利登陆,而是仅限于指示意大利当局继续向仍在船上因年龄或健康状况而处于脆弱境地的人员提供一切必要的援助(欧洲人权公约,Rackete 等诉意大利案,临时措施, 2019 年 6 月 25 日)。
随后,6月29日,海上观察3号船长决定援引紧急状态令并在未经事先授权的情况下继续航行,随后该船抵达兰佩杜萨港。
Sea Watch 3 案和欧洲人权法院关于临时措施请求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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