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可以援引的最合理的原则是保护原则

Share ideas, strategies, and trends in the crypto database.
Post Reply
pappu6329
Posts: 254
Joined: Sat Dec 28, 2024 4:23 am

美国可以援引的最合理的原则是保护原则

Post by pappu6329 »

当跨国界的行为威胁到国家安全时,该原则允许域外管辖,传统上涉及针对国家安全的犯罪(例如间谍活动和造假)。事实上,美国以国家安全为由为其对华半导体出口管制辩护。然而,问题在于美国“对其国家安全……利益的看法相当模糊”(密歇根法律评论1983,第 1328 页)。根据美国的规定,所有可能对其“在科学、技术、工程和制造业领域的领导地位”产生负面影响的商品出口都有害于其国家安全(50 US Code§4811-政策声明))。

在 2023 年 10 月 17 日对 ASML 设备实施出口管制的案例中,美国并未证实将 丹麦 WhatsApp 号码 相关特定光刻设备出口到中国会给美国国家安全带来何种危害。由于涉案的“深紫外”(DUV) 机器是 2013 年和 2015 年的较旧型号,专家批评这些措施创造了一个“不可避免存在漏洞的出口管制制度,无法阻止中国为潜在的军事最终用途生产先进节点芯片”,甚至可能促使中国“在先进芯片制造机器方面开发自己的技术”。

相反,正如《纽约时报》 所写,阻止中国获得更多 ASML 设备背后的想法似乎是为了“从根本上消灭中国的整个先进技术生态系统” 。这符合美国“保持尽可能大的领先优势”的目标,而不是“保持相对优势”在关键技术上相对于竞争对手的目标。无论人们如何看待这种经济民族主义做法的合法性,它都与追求地缘经济/外交政策利益有关,而这些利益通常不被接受为主张域外管辖权的理由(另见Bianchi 1992;Bowman 2013)。

WTO规则下的国家安全

至于美国针对 ASML 的管制是否符合 WTO 框架,毫无疑问,这些规则既歧视中国(因此剥夺了该 WTO 成员的“最惠国”待遇),又对向中国出口商品施加数量限制,而这在原则上是 GATT 1994 第一条第 1 款和第十条第 1 款所禁止的(另见Rajput 2022)。同样,问题在于这些规则是否仍然可以以国家安全为由得到辩护:我们属于第二十一条(安全例外)的职权范围。第二十一条提供的最可能的理由是第 (b)(ii) 和 (iii) 款,其中涉及“直接或间接为军事机构供应而进行的……货物和材料贩运”和“在战争或其他国际关系紧急情况下采取的行动”。

尽管 Nguyen 指出美国的域外出口管制问题尚未在 WTO 争端解决机构 (DSB) 面前接受检验,但最近,包括两份有关美国对华贸易战的专家组报告(《美国 - 原产地标记要求》和《美国 - 钢铁和铝产品》),已阐明了第 21 条的国家安全例外的范围。总体而言,专家组始终不认同美国的观点,即第 21 条“完全是自我判断的”,因此不具有可诉性。此外,所有专家组报告都对第 (b) 款 (iii) 项采取了狭义的做法,认为“国际法中的紧急情况”是指“极其严重的事态,实际上代表着关系破裂或接近破裂的情况”,原则上不包括“政治或经济冲突”(参见Voon 2023;Choer Moraes 2023,第 703 页)。按照这样的思路,专家组报告均不接受美国援引国家安全理由的说法。
Post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