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BvL 3/20 (2023),第 79 段
稍后我将回到这一点。对于我们的目的而言,同样有趣的是,联邦宪法法院强调了该禁令对于预防毒瘾、保护青少年和打击有组织犯罪的重要性。
对大麻和酒精及尼古丁的不平等待遇,是因为“由于德国和欧洲文化的传统消费习惯,立法机构无法有效地阻止酒精消费”(第 102 段)。
评论
如果你一直想读一下联邦宪法法院的裁决,我不会推荐这个判决。这 42 页的内容在很大程度上看起来像是一场法律语言游戏,例如,涉及法院必须如何证明此类倡议的合理性的问题。 (更具可读性的替代方案可能是对民法背景下的基本权利的影响进行判断,例如互联网论坛中的讨论。)
“法官起义”(第 1 部分)太过肤浅,这也反映了德国大麻游说团体的现状。地区法官依据其材料做出如下裁定:
宪法法院并不认同大麻危险性低及成瘾性的论点,也没有对当前的判例进行足够深入的审查。我们本可以聘请一家更有信誉的律师事务所来更好地完成法律“作业”。 (当然,你得有能力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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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上,2023 年的裁决与 1994 年的裁决一致:这意味着持有《麻醉品法》附件所列物质原则上仍然是被禁止的——即使是“少量”,大麻的量在 6 到 15 克之间。根据联邦州和具体情况,检察官可以中止诉讼,法院也可以不判处处罚。但能够做并不代表必须做!
如果法院在这种情况下决定不予判处刑罚,据我所知,判决仍然是“有罪”,你必须支付法律和程序费用。德国手部协会的这份概述显示了各联邦州检察官的行动有多么不同——有些人会说是武断的。
青少年保护
为该禁令寻找合理性依据的一个重要争论点仍然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联邦健康教育中心委托的一项调查,十分之一的年轻人已经吸食大麻。在18至25岁的人群中,这一数字甚至超过十分之四。
如今,美国有各种研究,大麻已在多个州合法化。因此,青少年的消费量基本保持不变(例如参见Elliott & Adinoff,2021 年;Hall & Lynskey,2020 年)。那里过去 30 天的患病率明显高于德国,根据研究,患病率约为 10% 到 20%。 (请注意,上面提到的德国研究是关于终生患病率,而美国的数据是关于上个月的!)
通常会受到铅、玻璃碎片、杀虫剂和霉菌等毒素的污染。无论如何,制造商都在非法区域经营,因此不必担心消费者保护。
有时会在商品上喷洒强效合成药物,以增加其成瘾性。然而,这使得消费的后果更加难以预测,物质也更加危险。由于定罪,质量标准无法执行。因此,这种损害是禁令政策的直接后果。
刑事定罪
宪法法官认为大麻并非“完全危险”(2 BvL 3/20,第 79 段),这种说法在我看来似 阿曼电报数据 乎不现实:人们也可以禁止甜味剂或红肉。针对甜味剂阿斯巴甜的新风险评估,耶拿大学医院肿瘤学家 Jutta Hübner 最近表示:“任何物质都可能致癌。这始终是一个剂量的问题。”食品部长目前正在考虑禁止直接针对儿童的糖果广告。
因此,如果联邦宪法法院要求证明大麻根本不危险,那简直是不可能的!
酒精是我们文化中更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原则上不能被禁止的说法在我看来也是值得怀疑的。如果尽管有禁令,仍有超过 40% 的年轻人吸食大麻,那么禁令作为预防措施的意义和目的就会受到质疑。此外,除酒精之外的其他物质在我国也有传统根源(药物作为工具)。
禁令是否能有效打击有组织犯罪,或相反,能否保证其拥有一个利润丰厚的市场,可能还需见仁见智。然而,立法者和司法部门应该更多地考虑到这样一个事实:药物使用反映了数百万公民的自由决定。那么,谁又是这个国家的主权者呢?除了大麻这一最受欢迎的物质外,可卡因、安非他明(包括安非他明/安非他明、MDMA/摇头丸、甲基安非他明/冰毒)以及最近的迷幻药也再次流行起来。
就大麻而言,只有约 9% 的使用者有上瘾的风险(例如,参见Hall & Lynskey,2020 年)。然而,所用材料的强度在这里也很重要,正如前面提到的,在今天的情况下无法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