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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集:它是什么、它应该包含什么以及更多

Posted: Sat Dec 21, 2024 10:59 am
by mostakimvip04
很多人认为公开征集是招标的一种形式。事实上,情况并非如此。

公开呼吁只不过是在与非政府组织、非政府组织(也称为民间社会组织(CSO))开展业务时提高政府账目的透明度的一种方式。

这些非营利组织向政府提供服务,但由于它们不以营利为目的,因此雇用非政府组织的行政流程必须更加具体。

因此,今天公共采购门户网站带来了一段文字,我们将在其中解释有关公开招标的所有内容。阅读愉快!

另请阅读:投标方式:类型和回答的主要问题

什么是公开电话?
公开征集是公共当局为与民间社会组织 (CSO)(也称为非政府组织 (NGO))建立伙伴关系而执行的行政程序的名称,这些组织是私营部门的非营利实体。

换句话说,公开征集是一个仅针对此类倡议的过程,换句话说,这意味着营利性公司不能参与公开征集。

此类程序受第 13,019/14 号法律和2016 年第 8,726 号法令管辖。在该立法生效之前,公共行政部门和非政府组织之间是通过协议建立伙伴关系的。

然而,这并不是满足民间社会组织需求的最合适模式,因此制定了新的立法。然而,这里值得记住的是,公开征集并不是招标的一种。



公众的诉求是什么?
公开呼吁是公共当局与这些非营利组织(民间社会组织或非政府组织)建立伙伴关系的一种方式,以开展可为巴西国家带来社会效益的项目。

什么是公民社会组织?
什么是公民社会组织?
公民社会组织,也称为非政府组织,是非营利性私营部门公司,负责制定符合公共利益的行动。

换句话说,它们是那些寻求在健康、教育、文化等最不同领域促进和捍卫权利的公司。

如果您想阅读法律对此主题的规定,请查看第 13.019/14 号法律第 2 条的规定,即管理公开征集程序的法律:

第 2 条就本法而言,应考虑:

I——民间社会组织:

a) 私人非营利实体,不向其合作伙伴或联营公司、顾问、董事、雇员、捐助者或第三方分配任何业绩、盈余、营业盈余(总额或净额)、股息、任何性质的豁免、参与或部分通过开展活动赚取的股权,并立即或通过设立股权基金或储备基金将其全部用于实现各自的公司目的; (包含在 2015 年第 13,204 号法律中)

b) 1999 年 11 月 10 日第 9,867 号法律规定的合作社;由处于危险中或个人或社会脆弱性的人组成;通过消除贫困、创造工作和收入的方案和行动所取得的成果;旨在促进、教育和培训农村工人或培训技术援助和农村推广人员的组织;以及有资格从事公共利益和社会性质的活动或项目的人。 (包含在 2015 年第 13,204 号法律中)

c) 致力于公共利益和社会性质的活动或项目的宗教组织,而不是专门用于宗教目的的宗教组织; (包含在 2015 年第 13,204 号法律中)(...)

公共电话如何运作?
尽管公开招标不被视为一种招标,但这种类型的合同背后的程序非常相似。

第 13,019/14 号法律第 23 至 32 条规定,行政部门必须采用明确、客观和简化的程序。

所有立法背后的理念都是促进非政府组织接触公共机构。

因此,公开征集的通知必须至少包含预算规划、伙伴关系类型、签约对象、提案提出的 赌博数据美国 10000 套餐 地点和形式、提案选择的客观标准以及预计的预算。履行合同标的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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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非政府组织还需要至少存在3年才能参与该过程并执行目标。

在公开征集中,也必须观察竞争。因此,通知中不得包含任何限制不正当参与的条款。

公众号召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存在网络行动的可能性,即两个或多个非政府组织可以采取聚合行动,从而实现联合和协调行动。

公开征集通知中应包含哪些内容?
公开征集通知中应包含哪些内容?
与招标一样,公开招标是一个行政过程,必须尊重平等、合法、客观、道德、平等、公开、行政廉洁、对招标文书具有约束力、客观判断以及与之相关的原则。

所有这些都在第 13,019/14 号法律第 2 条第十二项中进行了描述,如下所示:

第 2 条就本法而言,应考虑:(...)

XII - 公开征集:旨在选择一个民间社会组织通过合作或发展协议建立伙伴关系的程序,保证遵守平等、合法、客观、道德、平等、公开、行政廉洁的原则,对召集文书、客观判断及其相关内容;

为此,公告除广泛公示外,还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日期、截止日期和条件;
预算规划和实现目标的估计价值;
期望的结果;
提案提交的地点和形式;
选择、评分和评审标准是什么?
庆祝伙伴关系的文书草案;
根据合作对象的特点,为残疾人或行动不便者以及老年人提供无障碍措施。
这里值得记住的是,要参与公开征集流程,相关非政府组织必须提供证明文件,这些文件也必须在通知中注明。

另请阅读:招标通知:如何创建完美的通知

公众号召有多重要?
公开呼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程序,因为它保证了公共行政部门与非政府组织之间伙伴关系的透明度和平等。

由于这种伙伴关系对于社会政策的制定和维护至关重要,因此整个过程必须以必要的透明度进行,以保护财政和公共利益。

至于豁免打电话给公众?
正如投标可以通过投标豁免程序一样,公开招标也可以。

所有这些均在第 13,109/14 号法律第 30 条中规定,如下所示:

第 30 条.公共行政部门可以在下列情况下放弃公开召集:

I - 如果因停止或即将停止相关公共利益的活动而产生紧急情况,则期限最长为一百八十天; (措辞来自 2015 年第 13,204 号法律)

II-发生战争、公共灾难、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威胁社会安宁的情况; (措辞来自 2015 年第 13,204 号法律)

III - 当涉及对受威胁人员或在可能危及其安全的情况下实施保护计划时; (...)

VI - 如果活动旨在或与教育、卫生和社会援助服务相关,只要这些活动是由先前获得相应政策管理机构认可的民间社会组织开展的。 (包含在 2015 年第 13,204 号法律中)

换言之,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可以免予公示:

因相关公共利益活动停止或即将停止而产生的紧急情况——有效期最长为 180 天;
战争案件;
公共灾难案件;
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或者威胁社会治安的;
当涉及对受威胁人员实施保护计划或在安全可能受到损害的情况下;
如果活动旨在或与教育、卫生和社会援助服务相关,只要这些活动是由管理机构先前认可的民间社会组织开展的。
其不可执行性又如何呢?
反过来,公共管理者必须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或以其他官方广告方式证明不可执行性,所有情况均在第 13,109/14 号法律第 31 条中进行了描述,如下面的摘录所示:

第 31 条。如果由于伙伴关系目标的独特性,或者目标只能由特定实体实现,民间社会组织之间的竞争不可行,特别是在以下情况下,公开呼吁将被视为不可执行:(经修订) 2015 年第 13,204 号法律)

I - 伙伴关系的目的构成国际协议、法案或承诺中规定的任务,其中指明了将使用资源的机构; (包含在 2015 年第 13,204 号法律中)

II - 伙伴关系是由于转移到法律授权的民间社会组织而产生的,其中明确确定了受益实体,包括涉及第 3 条第 I 款规定的补贴时。 1964 年 3 月 17 日第 4,320 号法律第 12 条,遵守第 12 条的规定。 2000 年 5 月 4 日第 101 号补充法第 26 条。(包含于 2015 年第 13,204 号法律)

换句话说,当由于伙伴关系目标的独特性而导致两个或多个民间社会组织之间不存在竞争的可能性时,则不需要公开征集,而在这种情况下,只能由特定实体来实现。

公开征集分为哪几个阶段?
公开征集分为哪几个阶段?
概括而言,公开征集可分为行政策划、遴选、庆典、执行和监督5个阶段。查看有关以下每个步骤的更多信息:

行政规划:在此阶段,公共行政部门执行公开呼吁所需的所有程序,例如收集要使用的预算、要实施的目标以及在此过程中要使用的呼吁工具的建设;
选择:选择阶段是公共行政部门选择哪些公民社会组织能够执行公共利益任务的阶段。这是判断最佳提案的时刻;
庆祝:在此阶段,公民社会组织必须提交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要求,并发表技术意见,以便公共当局庆祝该协议;
执行:在执行阶段,资源的使用从向获胜的CSO提供资源之日起开始;
监测:这是资源转移后发生的阶段,公共当局将在伙伴关系执行过程中促进对目标遵守情况的监测和评估。这里的目标是根据程序开始时确定的目标来衡量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