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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招标法:时机已到

Posted: Sat Dec 21, 2024 8:38 am
by mostakimvip04
改变。过渡。规定。新的招标和行政合同法。这就是巴西公共采购的现状。首先,值得强调的是:第 14,133 号法律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必须明确的是,新的招标和合同法并未被推迟。

第 14,133/21 号法律提出了一项过渡规则,规定政府可以选择直接根据本法或根据 1993 年第 8,666 号法律、2002 年第 10,520 号法律和第 10,520 号法律直接投标或签订合同。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两年内,遵守 2011 年第 12,462 号法律第 1 条至第 47-A 条。保留将与法律的合并适用有关,这一规则至今仍然有效。因此,如果一个机构希望在第 8,666/93 号法律的支持下发布通知,则它不能在同一个催缴文书中使用第 14,133/21 号法律的规则。


那么好吧。在与艺术中定义的时间框架相关的理论范围内进行了多次讨论。第 14,133/21 号法律第 191 条。我们对“投标选择权”的理解是什么?在投标过程中什么时候定义这个定义合适。经济部管理秘书处 - SEGES 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发布第 10 号公报,通知联邦政府采购系统自 2023 年 3 月 31 日起将根据第 14,133 号法律配置为仅接受投标和直接招聘, 2021 年(以及其他具体法律)的规定,时间范围为该通知的发布。


AGU第6/2022号意见根据“投标选择权”这一表述对该规则进行了法律解释,认为时间框架将由主管当局在准备阶段确定。第 720 号法令和第 13 SEGES 号公报还在联邦层面提出了其他规定。


TCU 在第 507/2023 号裁决中指出,在以前的制度下(第 8,666/1993 号法律、第 10,520/2002 号法律和第 1 至 47 条),招标和直接签订合同过程中已做出“投标或合同选择”法律 12,462/2011 的 A) 直到只要通知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发布,2023 年 3 月 31 日的程序就可以根据之前的立法继续进行。 “投标或合同选择权”的法律表述包括主管当局在已启动的行政程序中明确选择适用仍处于内部阶段的先前制度的表现。


在这篇简短的文章中需要强调的是,最近,2023 年 3 月 31 日,发布了第 1,167 号临时措施,修订了第 14,133/21 号法律,确定截至 2023 年 12 月 30 日,按照上限第二项的规定艺术。根据第 193 条,政府可以 贷款数据100万套餐 选择直接根据第 14,133/21 号法律或根据 1993 年第 8,666 号法律、2002 年第 10,520 号法律和第 193 条法律进行投标或签订合同。 2011 年第 12,462 号法律第 1 至 47-A 条,前提是满足两项要求。第一个是授权直接雇用的通知或法案在 2023 年 12 月 29 日之前发布,第二个是在通知或授权直接签约的法案中明确表明所选择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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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规定,2023 年 12 月 30 日,1993 年第 8,666 号法律、2002 年第 10,520 号法律和2011 年第 12,462 号法律第 1 至 47-A 条。这是当前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公共机构和供应商也需要观察该标准的超活跃性。一旦在价格登记制度下进行招标,根据“旧”立法,即使在废除第 8,666/93 号法律和第 10,520/2002 号法律之后,仍可以签署本会议纪要产生的合同。这样,在废除第 8666 号法律、第 10520 号法律和 RDC 的一部分(即现在的 2023 年 12 月 30 日)后,这些法律发起和管辖的流程将在其整个有效期内继续受这些法律管辖。


在做了这个简短的强调之后,重要的是从一开始就强调,上述临时措施扩大了使用上述法律的可能性,只是给政府,特别是市政当局喘息的机会。然而,实施新法律的迫切需要。现在不是推迟此申请的时候。


有必要对公务员进行培训,使他们能够在新的规范文凭的支持下指导招标过程,有必要继续在其组织中实施和规范它们。另一方面,公司需要了解这些变化,并寻求培训和专门的法律建议,以便在法律确定性的情况下参与投标。


现在是时候考虑一​​些新的东西,尝试新的招标法,该法为政府提供了出色的工具来准备更有效的合同。让我们关注接下来的章节中的场景,因为正如卡祖扎所说:“时间,时间不会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