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自主选择渠道取药保
Posted: Sat Dec 28, 2024 4:33 am
参保人员凭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可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 医生在诊疗过程中通过医院信息系统(I)开具电子处方并上传至电子处方流转平台。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将处方信息实时传输至医保系统和零售药店的信息系统。 参保人线下在零售药店出具医保凭证零售药店收到电子处方后进行处方审核包括合法性、规范性以及是否符合医保政策等。审核通过后零售药店根据电子处方调配药品患者凭医保电子凭证取药并进行医保结算。 如图:电子处方流转业务模式 模式一、互联网医院+药店 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该处方流转平台 英国电话号码清单 以患者为核心允许患择权;同时还能合理控制药品价格(跟标价)降低患者购药整体开支;能不断探索新的便民、利民服务形式由顺丰快递来完成最后的配送。 案例:梧州模式 广西梧州率先实践处方信息共享全市余家二级及以上级别医院、百家药店共同接入易复诊第三方处方信息共享平台。 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鼓励复诊在线续方、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模式二、互联网医院+药企 医院向处方流转信息平台提供处方允许用户使用电子处方平台便捷方式向合作药企的药房购药。
实现政府推动的处方“跑方”至院外药店患者可实现在医院内就诊后到院外药店拿药且会实现云药房平台、社会药店、配送系统。 案例:西安模式 《西安市药品零售企业电子处方共享服务指导原则》规定了提供电子处方服务的药企信用、程序等要求。 有法定代表人和完善诊疗管理机制的企业可建立互联网医院或平台允许药店“远程”开具一定疾病用药的电子处方。 模式三、医院+药店 采用医院+药店(社区)模式实现患者在医院线下问诊医生开出处方后患者可在药店(社区)拿药。 案例:广东模式 允许医疗机构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线开展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处方开具。
该处方流转平台 英国电话号码清单 以患者为核心允许患择权;同时还能合理控制药品价格(跟标价)降低患者购药整体开支;能不断探索新的便民、利民服务形式由顺丰快递来完成最后的配送。 案例:梧州模式 广西梧州率先实践处方信息共享全市余家二级及以上级别医院、百家药店共同接入易复诊第三方处方信息共享平台。 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 鼓励复诊在线续方、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方式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模式二、互联网医院+药企 医院向处方流转信息平台提供处方允许用户使用电子处方平台便捷方式向合作药企的药房购药。
实现政府推动的处方“跑方”至院外药店患者可实现在医院内就诊后到院外药店拿药且会实现云药房平台、社会药店、配送系统。 案例:西安模式 《西安市药品零售企业电子处方共享服务指导原则》规定了提供电子处方服务的药企信用、程序等要求。 有法定代表人和完善诊疗管理机制的企业可建立互联网医院或平台允许药店“远程”开具一定疾病用药的电子处方。 模式三、医院+药店 采用医院+药店(社区)模式实现患者在医院线下问诊医生开出处方后患者可在药店(社区)拿药。 案例:广东模式 允许医疗机构使用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在线开展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处方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