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 of 1

欧盟法院支持这样的观点

Posted: Sat Mar 22, 2025 10:15 am
by roseline371274
另一方面,该判决证实了欧盟法院对《欧盟条约》第 2 条适用态度的转变,这一转变始于在比亚沃维斯卡森林案(C-441/17 R)中对波兰采取临时措施的命令。当被要求就有效司法保护问题作出裁决时,欧洲法院决定抓住这个机会,对违反法治的行为采取了立场,并依据《欧洲联盟条约》第 2 条来支持其推理(Sarmiento,2017)。因此,法治和价值相关问题不能仅限于欧​​盟法律所涵盖的情况。

此外,通过结合《欧洲联盟条约》第 2 条与第 19(1) 条和第 4(3) 条,法院已开始澄清该条款的实质。一些作者已经认识到,法院试图首次“实施”《欧洲联盟条约》第 2 条(Ovádek,2018 年)。法院的这一努力值得欢迎,因为欧盟未来法治的实施最终将取决于一个关键的初步步骤,即《欧盟条约》第 2 条的实质内容的解开。由于欧盟法院已开始将《欧盟条约》第 2 条纳入其工具箱,我们可能期待未来的判决对此事做出进一步澄清。

欧盟法院在此项判决中,通过对《欧盟条约》第 19(1)条的创造性解 塞内加尔 数字数据 释以及对《欧盟条约》第 2 条和司法独立的强烈引用,为将欧盟价值观转化为国家司法机构的组织标准打开了一扇大门。
在思考哪些行为者必须在应对法治危机中发挥作用时,人们首先可能会想到政治机构是唯一需要考虑的行为者。然而,如果欧洲法院继续其司法积极主义,这将成为当前法治危机的主要特征之一。事实上,尽管《欧盟条约》第 7 条对其权限有所限制,但欧盟法院越来越多地表现出愿意在欧盟价值观执行中发挥作用。


《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269 条规定,欧洲联盟法院根据《欧洲联盟条约》第 7 条的职权仅限于程序性问题。

[ii]法院未能把握住的一个机会是 C-286/12 号案件中的机会。进一步分析请参阅:A. Vincze,《欧洲法院作为匈牙利宪法的守护者:案件 C-286/12 委员会诉》。匈牙利,《欧洲公法》,第 19 期,2013 年第 3 期,489-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