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组织作为国际法的创造者这是好事吗
Posted: Sun Mar 02, 2025 5:13 am
人们早已接受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下享有权利和义务。它们可以缔结条约、承担国际责任,并就违反国际法的行为向成员国和非成员国提出索赔。国际组织是否以及何时在习惯国际法的制定中发挥直接作用,这个问题直到最近才引起人们的关注。在最新一期的《EJIL》中,我认为国际组织可以在两种情况下发挥这种作用。第一种是习惯国际法,它规范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以及国际组织之间的互动——即豁免权、国际组织作为缔约方的条约以及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下的责任等主题。第二种是当国际组织从事与国家相同的活动并像国家一样冒着承担国际责任的风险时。因此,例如,通过与维和有关的活动,联合国可以为国际人道主义法做出贡献。
在这篇博文中,我将重点讨论 Jan Klabbers 在他的回复中提出的问题:如果国际组织能 阿塞拜疆 WhatsApp 号码数据库 够制定习惯国际法,世界和居住在这个世界上的人们的生活会变好还是变坏?在他看来,国际组织参与习惯立法不会是“一件好事”,无论是对“有血有肉的人”还是对国际法律体系的合法性而言。他指出,国际组织是不民主的,豁免权和国际法院有限的管辖权相结合意味着它们的行为很少受到任何形式的司法审查。将这些实体纳入可以制定习惯国际法的行为者的“俱乐部”,会使国际法律体系比现在更加不民主,从而使习惯国际法的吸引力降低。Klabbers 认为,只有在假设国际组织“本质上是良性的”的情况下,这种对国际法合法性的损害才是可以容忍的。但当然,它们不是。国际组织造成严重损害的例子太 常见了 。
我同意 Klabbers 对法律论证的实际和系统后果的担忧;这些都是基本问题。但我不同意他对国际组织习惯法制定的影响的负面评价。在我看来,将国际组织纳入其中——确认它们既受习惯国际法的约束,又是习惯国际法的创造者——是对现状的改善,无论是对受其行为影响的个人,还是对国际法律体系合法性的某些方面都是如此。目前,国际组织至少在公开场合没有太多地参与习惯国际法对其自身适用的实践:它们对习惯国际法在多大程度上规范其行为的谈论相对较少,在大多数情况下既没有明确承认也没有明确拒绝此类义务。在国际法委员会制定《关于习惯国际法识别的结论草案》时,只有欧盟一再强调其可以直接促进习惯国际法的形成。 (正如我在我的文章和之前的作品中所解释的那样,间接解决这些问题的陈述更为常见。
在这篇博文中,我将重点讨论 Jan Klabbers 在他的回复中提出的问题:如果国际组织能 阿塞拜疆 WhatsApp 号码数据库 够制定习惯国际法,世界和居住在这个世界上的人们的生活会变好还是变坏?在他看来,国际组织参与习惯立法不会是“一件好事”,无论是对“有血有肉的人”还是对国际法律体系的合法性而言。他指出,国际组织是不民主的,豁免权和国际法院有限的管辖权相结合意味着它们的行为很少受到任何形式的司法审查。将这些实体纳入可以制定习惯国际法的行为者的“俱乐部”,会使国际法律体系比现在更加不民主,从而使习惯国际法的吸引力降低。Klabbers 认为,只有在假设国际组织“本质上是良性的”的情况下,这种对国际法合法性的损害才是可以容忍的。但当然,它们不是。国际组织造成严重损害的例子太 常见了 。
我同意 Klabbers 对法律论证的实际和系统后果的担忧;这些都是基本问题。但我不同意他对国际组织习惯法制定的影响的负面评价。在我看来,将国际组织纳入其中——确认它们既受习惯国际法的约束,又是习惯国际法的创造者——是对现状的改善,无论是对受其行为影响的个人,还是对国际法律体系合法性的某些方面都是如此。目前,国际组织至少在公开场合没有太多地参与习惯国际法对其自身适用的实践:它们对习惯国际法在多大程度上规范其行为的谈论相对较少,在大多数情况下既没有明确承认也没有明确拒绝此类义务。在国际法委员会制定《关于习惯国际法识别的结论草案》时,只有欧盟一再强调其可以直接促进习惯国际法的形成。 (正如我在我的文章和之前的作品中所解释的那样,间接解决这些问题的陈述更为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