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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创造作为一个整体概念

Posted: Sat Feb 08, 2025 5:00 am
by Bappy11
一段时间以来,人们越来越关注从“客户洞察”角度开展工作。组织正在寻求深入了解客户的驱动因素和障碍,以便将其转化为相关的产品、服务、体验、品牌或沟通工具。近年来,领先企业已将这一模式扩展到在共同创造的基础上思考和开展工作:公司越来越多地与最终用户进行合作。

因此,共同创造很“热门”,但正如流行语常见的情况一样,有很多种解读在流传,一般都是隐性的。这意味着许多人谈论和撰写它,但由于缺乏明确的定义,人们经常将非常不同的东西归类到看似明确的术语“共同创造” 伯利兹电报数据 之下。有时它涉及市场研究或参与式研究,有时它涉及有或没有目标群体的“众包”或“头脑风暴”。

云计算概念设计
照片由 Fotolia 提供

什么是共同创造?
但与不同方合作、征求意见或听取意见并不一定等同于共同创造。只有当最终用户发挥积极作用并且有一个连续的过程时,才会发生共同创造。许多公司认为他们的工作是基于共同创造的,事实上,他们仅仅将某些形式的共同创造作为不完整的共同创造过程中的单独“工具”。

目标群体联系也经常被错误地归类为共同创造。目标群体联系是结合多种形式的研究,以深入了解目标群体。针对目标群体自身生活环境的参与性研究在其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焦点小组、深度访谈和调查也可以获得目标群体的见解。以及众包、社交媒体分析、跟踪客户服务和销售团队等形式。目标群体联系是开发相关且有吸引力的产品、服务、品牌和通信的先决条件。

但在这里,目标群体的联系并不一定意味着共同创造。目标群体联系提供了对特定目标群体及其观点的洞察,但并没有让他们积极地参与塑造产品、服务、设施或沟通工具。许多公司认为他们的工作是基于共同创造的,但事实上他们只注重目标群体的联系。